北京商报讯(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)12月5日,北京商报记者从微信公众平台获悉,微信团队发布了《微信关于规范校外培训内容发布和传播的合规指引》。根据要求,从12月3日起,各主体不得在微信平台发布面向中小学生(含幼儿园学龄前儿童)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推广性、诱导性内容,以及“贩卖教育焦虑”、承诺迅速提高考试成绩的内容;同时,不得利用微信平台面向中小学生(含幼儿园学龄前儿童)违规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。
微信方面表示,按照“双减”政策及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,在开展校外培训时,道德与法治、语文、历史、地理、数学、外语(英语、日语、俄语)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。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,将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。